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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审验考试费,每人次收费15元。由申请单位向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局交纳。
  五、乡镇矿山安全卫生监察费,每吨煤销售收入中提取0.10元。由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劳动部门收取。
  六、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修理改造、检验单位资格及技术资料审查收费
  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修理改造及检验单位资格审查收费(见附表一)(略)。
  2、锅炉、压力容器技术资料审查收费(见附表二)(略)。
  七、劳动合同鉴证费和劳动争议仲裁费
  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现将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作如下规定:
  (一)劳动合同鉴证费
  1、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劳动法规、劳动政策、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和行政监察的措施。劳动合同鉴证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对各类企业、事业、机关、人民团体与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查、鉴定,并予以证明。
  2、劳动合同鉴证包括以下内容:
  ①签定劳动合同双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招收职工的规定,特别是签定劳动合同职工一方是否在十六周岁以上;
  ②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当事人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可行;
  ③签定劳动合同的双方是否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④签定劳动合同手续是否完备、文字表达是否清楚。
  3、劳动合同鉴证收费每份3元;变更合同鉴证收费每份1元;续订合同不收费。
  4、劳动合同鉴证费由招工单位和职工各负担一半;变更合同鉴证费由提出变更合同的一方负担。
  (二)劳动争议仲裁费
  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各级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①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受理费标准是:3人以下的,20元;4至9人的,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元。
  ②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主要内容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证人误工补助等。与直接处理本案无关或超出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如旅差费标准)的开支不得列入处理费向当事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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