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好太王”牌高丽参销售价格的通知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好太王”牌高丽参销售价格的通知
(吉省价生活字[2000]38号 2000年7月19日)


各市、州物价局:
  集安市新开河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太王”牌高丽参,根据企业生产成本及同类产品比价,经研究确定具体价格详见附表。此价格自2000年8月15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