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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高清洁剂柴油零售价格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高清洁剂柴油零售价格的批复
(浙价工[2000]308号 2000年7月11日)


省石油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提高高清洁剂柴油零售价格的请示》(石化浙业(2000)148号)收悉。为有利于保护环境,经研究,决定杭州市区销售的高清洁剂柴油的零售价格在同标号柴油零售价格的基础上临时上浮0.05元/公升。自2000年7月14日起执行。今后国家计委有新的规定,按国家计委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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