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胆木浸膏片和胆木注射液两种药品退出省管药品价格目录的通知
(琼价工字[2000]193号 2000年7月20日)
海南制药厂: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价格整改工作,规范药品价格秩序。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完善药品价格政策改进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计价格[1998]2196号)精神,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将胆木浸膏片和胆木注射液这两种药品退出省管药品价格目录,其销售价格由企业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自主制定。在此之前省物价局琼价工字[1999]106号、[1999]131号和[1999]341号文中的有关两种药品销售价格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