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合山
电厂8号机组脱硫项目还贷问题的复函
(桂价工字[2000]239号 二000年七月十日)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出具合山电厂8号机组脱硫项目还贷电价承诺书的函》(桂电财字[2000]73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合山电厂发电燃煤排放二氧化硫严重超标,为确保电厂周围环境的改善,应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限期治理,达到环保要求。
二、鉴于广西目前积压的电价矛盾较多,而企业和广大居民承受能力有限,解决电价矛盾的电价空间有限,只能分轻重缓急分步解决。因而,目前暂无电价空间让给合山电厂脱硫技改项目投资还本付息,待以后电价矛盾相对缓和并有电价空间时再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