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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对外贸易管理处
  参与拟定全省进出口货物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全省一般货物贸易(不含原油)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进出口许可证;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货物进出口配额招标;办理加工贸易(含来、进料加工贸易)审批。
  (六)河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政策和法规;拟定和执行省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定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承办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参与拟定进出口机电产品配额招标政策,协调、管理和监督全省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机电出口生产企业外贸人才培训、出国展销、售后服务等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承办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协调、审批、上报工作。
  (七)外国投资管理处
  参与研究吸引外商投资发展战略;指导和管理全省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核准工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及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年度计划;管理补偿贸易及带设备加工装配项目协议、合同等进出口贸易有关事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合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办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和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鼓励类限上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会、交易会;负责全省外资及外资企业统计工作。
  (八)国外经济合作处
  研究和拟定全省国外经济合作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及其他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境外(未建交国家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除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和有关人员派出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在境外投资开办生产企业和境外加工贸易发展战略与规划,审核省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国外金融组织和各国政府有关赠款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间对外经济援助项目;负责外经统计和分析;负责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年度审核;指导和管理非工业项目成套设备出口;研究拟定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技术贸易处
  拟定全省对外技术贸易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引进技术的出口和再出口工作;管理技术引进的国际招标;组织协调开拓技术出口市场工作;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施应对国外壁垒措施;负责外经贸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标准化、信息化等项事务;负责审核、上报外经贸科技项目;协助企业申请利用国家鼓励科技兴贸的各种基金、资金和优惠贷款;负责技术进出口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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