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发区管理处
组织拟定有关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开发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新设开发区的审查报批;组织开发区招商引资活动;汇总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组织开发区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业务和人员培训。
(四)经济联合处(河北省三峡库区移民对口支援办公室、河北省援藏援疆项目资金协调办公室)
参与组织省政府举办的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组织参加国内经济技术及商贸合作洽谈活动;负责省际间、区域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日常工作;负责筛选、发布全省重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并进行招商引资;起草以省政府名义同省外签署的合作协议、对口支援协议并督促落实;承办省政府授权管理的驻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办事处的组建;承办省外企事业单位在我省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审批、管理;承办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承办对口支援三峡基金合作项目的审批、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合作项目资金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科教合作处(河北省省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管理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省对外科教合作、人才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引进技术、智力、人才及与省外院校联合办学、培养人才的优惠政策和规定;参与组织省政府举办的对外科技合作洽谈会,组织省外科教合作代表团组在冀考察、洽谈;负责联络、促进与省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承办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台港澳地区招商处
(七)亚大地区招商处
(八)欧非地区招商处
(九)美洲地区招商处
以上4个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相应地区经济信息、资本流向和世界知名企业投资动态与投资情况,研究提出对该地区招商引资的具体措施;筛选、发布吸收外商投资项目,建立对该地区的招商项目库;负责该地区重要客商的开拓、联络工作,建立该地区客户库;邀请、组织该地区客商对重点项目进行考察和与省内企业洽谈;参与组织全省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和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协调、组织全省行业招商和专业招商,组团赴境外招商,督促、推动签约项目后续落实工作;参与组织、协调、促进境外投资工作;负责省政府驻境外代表机构、省政府及省政府开放办公室(省招商合作局)聘请涉外经济顾问的对口业务联络;负责组织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业务和人员培训。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省政府授权管理的驻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办事处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省政府授权管理的驻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办事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