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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当前,要特别重视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信息的报送。紧急重大情况除必须按照浙委办[1999]52号文件要求上报外,同时必须抄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省政府办公厅将定期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级信息工作人员要及时捕捉,随时反映,使信息更好地贴近政府领导的关注点。反映问题的信息既要报给本级领导,也要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各级领导要支持信息工作人员上报问题信息。对隐瞒不报,给工作造成被动、带来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网络,提高政府系统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水平
  加快政府系统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步伐,提高应用水平,是政务信息工作发展的需要,也是适应行政机关管理和办公方式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办公室(厅)要高度重视,加快建设步伐。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现有计算机政务信息网络,加强技术和应用培训,严格规范操作,提高计算机网络的应用水平,逐步减少和杜绝一般信息的纸质传递,确保政务信息快速、安全、高效传送。同时,各级政务信息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传递和共享政务信息,为各级领导服务。
  四、加强领导,建设一支过硬的信息工作队伍
  各级政府领导必须重视、支持信息工作。要建立信息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从1999年开始,政务信息工作已列入省政府直属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市、县(市、区)政府也应将信息工作列入所属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要经常向信息工作人员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发挥办公室(厅)的信息主渠道作用。要挑选政治和业务素质好,思想敏锐,勇于开拓创新,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经济工作,具有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吃苦耐劳的同志从事信息工作,充实信息队伍。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必须有信息工作机构,省政府直属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不能因政府机构改革而影响和削弱信息工作。要从政治上关心信息工作人员,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了解政府领导工作意图以及开展工作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保证紧急信息的及时报送,应给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通讯工具。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政府工作重点以及对信息的需求,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其综合处理信息的水平。广大信息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锻炼,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过硬的信息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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