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
广播电影电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全区有电的行政村
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2000年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141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全区有电的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2000年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全区有电的行政村实现“村村通
广播电视”工程2000年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计委、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工作的通知》(计社会[1999]390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决策,争取在2000年基本实现我区有电的行政村都通广播电视,在总结1998、1999两年“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实践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六次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1234610”农业、农村工作思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实施全区有电的行政村实现通广播电视工程,为加快我区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而努力。
充分利用中央和广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传送的信号源,在偏远地区,因地制宜采取有线和无线等多种技术手段,加快对广播电视盲村的覆盖建设。主要采用建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站接收卫星信号、建有线电视网入户的手段,让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的广播电视盲村(行政村)接收到广播电视节目信号。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二000年刚通电的654个广播电视盲村收看电视、收听广播的设备安装及节目信号入户的工作。保证当地农民群众能收看到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广西电视台卫视节目和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