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湖州市区地下水资源收费标准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湖州市区地下水资源收费标准的批复
(浙价房[2000]262号 二000年七月二十七日)
湖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城市地下水资源费标准的请示”(湖价[2000]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了有利于控制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开采量,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同意湖州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吨0.50元,自2000年8月1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