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硝酸铵出厂价格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硝酸铵出厂价格的批复
(黑价农字[2000]160号 2000年7月13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硝酸铵出厂价格的请示》庆化财价呈[2000]194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和省政府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精神,考虑目前市场销售价格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整套炼油装置正常运转。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生产的硝酸铵出厂中准价格每吨为950元,在此价格基础上还可上下浮动,幅度为20%,具体出厂价格由企业在浮动幅度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