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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福州市殡仪馆尸体火化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物价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
调整福州市殡仪馆尸体火化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价费字[2000]69号 2000年7月19日)


福州市殡仪馆:
  你馆《关于请求调整我馆火化费的报告》悉。由于目前0#柴油每吨价格比1996年6月提高660元左右,致使火化成本较大幅度提高。经研究,同意调整尸体火化收费标准如下:
  一、13周岁(不含13周岁)以上每具尸体火化费由200元调整为220元。
  二、13周岁以下和婴幼儿尸体及骸骨火化费由每具120元调整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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