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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负责全市监狱系统的工资管理、工人队伍建设、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及全市监狱系统老残、就业等“五类”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有关监狱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制定有关监狱管理的工作制度,负责司法人权、政策法规和监狱发展方向的研究工作;指导全市监狱系统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司法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监狱管理局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制订监狱工作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监狱系统的目标管理及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材料的草拟和文件管理工作,制定监狱工作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监狱系统的重大调研活动;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协助市司法局管理全市监狱系统车辆;负责全局性会务和局机关接待、保密、防火、安全等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会提案;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二)计划处
  制定监狱建设中、长期规划和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实施监狱场所布局和建设规划;承办监管场所的建立、接收、撤并和移交;负责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查以及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牵头监狱狱政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投资效益分析工作;负责局机关新建工程和职工安居住房的计划安排与实施工作。
  (三)财务处
  负责监狱系统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制定监狱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制定监狱系统财务年度预算、决算;编制财务计划和行政事业费计划;指导监狱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参与国家投资项目的稽核监督;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
  (四)刑罚执行处
  管理和指导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研究、起草有关刑罚执行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罪犯的收监、释放、申诉、控告、检举、加刑、狱内又犯罪和漏罪处理等刑罚执行工作的具体指导;负责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指导,掌握查处涉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情况;负责全市无期徒刑、死缓、重要罪犯减刑的审核工作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工作。
  (五)狱政管理处
  制定狱政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制度;管理、指导监狱的是监管工作,掌握狱内重、特大案件的发生和查处情况;定期调查、分析狱情动态和押犯构成变化趋势并制定相应对策;负责、指导对罪犯的分押分管、规范化管理和防逃工作;掌握重要罪犯及知密犯的管理情况;组织协调罪犯调遣工作;负责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工作;负责监狱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监狱警用设施规划、警用戒具的计划、购置、分配、管理;负责监狱接待外宾参观监狱的审批工作。
  (六)狱内侦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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