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泽民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国务院
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政发[2000]68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今年3月11日、6月30日江泽民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两次作出重要批示。7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7月1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就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两次重要批示、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指示,要求各级党政要切实担负起“确保我们应保的一方平安”的责任,并亲自给省经贸委、公安厅、交通厅提出具体要求。省长李春亭同志多次听取省安办、经贸委、煤炭局、交通厅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并于7月24日再次主持省长办公会,集中研究进一步贯彻江总书记批示、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办电报通知精神。同时,省政于3月15日、4月7日、7月6日、7月12日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7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国人发明电17号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江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各地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活动。7月中旬,省政府组织了15个由厅局级干部带队的专业组,对我省各地和行业安全生产进行了认真抽查。从抽查情况看,各地贯彻中央、国务院指示是认真的,动作是迅速的,自查范围比较广,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也确有部分地方和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离“把安全生产放在经济工作首位来抓”的要求差距很大,各地各行业中事故隐患仍然很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进一步认真、全面、扎实地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国务院会议和国办电报通知精神,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其根本原因在于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不去,措施不扎实,工作不到位,有些企业片面追求效益,是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最大隐患。安全生产工作绝非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否重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工作是否称职的一个重要标志。各级政府、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从我省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中认真吸取刻骨铭心的教训,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有”的要求,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切实加强安生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二、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