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鸭白线部分渡运收费标准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
调整鸭白线部分渡运收费标准的批复
(浙交复[2000]235号、浙价费[2000]251号 二000年七月二十六日)


舟山市物价局、交通委员会: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鸭白线部分渡运收费标准的请示》(舟交[2000]243号、舟价[2000]246号文)悉,考虑到柴油价格上涨等因素,为缓解企业困难,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鸭白线客运票价和部分车辆渡运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客票每人次从现行的7元调整为8.5元。
  二、定点客运班车渡运费17座及以下由现行每车次90元调整为111元;17座以上的从现行每吨次55元调整为67元。轮渡公司不另向定点班车旅客收取过渡费。
  三、定点客运班车渡运费调整后,汽车运输企业向乘车旅客收取的渡运费标准由每人次8元相应调整为9.5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