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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嘉兴市本级2000年度计税工资扣除额的通知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提高嘉兴市本级2000年度计税工资扣除额的通知
(浙嘉地税二[2000]172号 2000年7月27日)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征管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稽查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2000年度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浙财税政[2000]3号,浙国税所[2000]73号)文件规定,我市本级2000年度起的计税工资扣除限额在800元的基础上上浮20%,提高到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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