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的批复
(浙价费[2000]253号、浙财综[2000]85号 二000年八月二日)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浙司发[2000]15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5元,考务费每人70元(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基层法律服务实务)。自2000年报名起执行。
二、各执收单位收费前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