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分工和工作进度
(一)工作分工。
市园林局负责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建设的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会同市政府研究室组织研究拆迁与建设的有关政策;配合市规划委、市国土房管局和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落实规划拆迁范围和拆迁地块;组织审查各区段绿化方案;负责提供苗木信息,监督落实绿化工程质量。
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负责辖区拆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农民的拆迁工作,并按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完成绿化建设,监督开发建设单位对代征绿地的拆迁和绿化工作。
市规划委和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落实拆迁用地,并协调各区完成拆迁工作。
市计委、市经委、市建委负责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搬迁企业建设新厂的立项和建设审批。
市市政管委负责四环路的广告整顿和楼房外墙粉刷等综合整治工作,同时会同市规划委拆除违章和临时建筑。
市经委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的搬迁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配合各区落实污染企业的搬迁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建设本市绿化隔离地区的有关政策,落实所需资金(资金使用意见由市园林局根据绿化工程的需要提出)。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完成四环路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建设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工作进度。
今年8月15日前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进度安排,落实拆迁建设用地。9月底前,各区拆除四环路百米绿化带范围内的违章和临时建筑,并在今年秋季及时整理绿化用地,实施绿化。10月底前各区要落实企事业单位、居民和农民的拆迁工作。10月底前完成现有200公顷农田和空地的绿化。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东四环路、南四环路、西北四环路和北四环路的百米绿化带的绿化建设。2001年随道路工程进度全面完成整个绿化建设工作,并组织好检查验收。
四、有关政策
(一)四环路百米绿化带建设享受《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0)12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20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