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发明电
[2000]2号文件的通知
(内政传发[2000]1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现将《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救灾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0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把抗灾救灾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区大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旱灾,虽然各级政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积极的抗灾斗争,但当前的灾情仍很严峻,形势不容我们有丝毫的乐观。各地一定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抗灾救灾工作当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灾区,及时查核灾情,对重灾户和特困户要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在此基础上,制定救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计划、财政、金融、农业、畜牧、水利、气象、卫生、交通、公安、税务、扶贫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灾区的社会稳定。
二、自力更生,广泛开展生产自救活动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拔、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工作方针;立足自力更生,不等不靠,大力开展生产自救活动。农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和设施。加强农作物的后期田间管理,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牧区要积极开展抗灾保畜;多打贮草和提前调运饲草料,加强疾病防治,加快出牲畜栏,为牲畜过冬渡春提前做好准备。要广开生产门路,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经营,努力增加收入。各地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支援灾区的献爱心活动,城市支援农村,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
三、突出重点,保证灾区群众的口粮供应
由于灾情严重,今年我区部分地区粮食大幅度减产已成定局,今冬明春缺粮人口将会大量增加,救灾工作的重点是保证灾民的口粮供应。灾区群众的缺粮问题,要以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开仓借粮和以工代赈等办法解决为主,各级政府安排的救灾款只解决自救能力差的灾民口粮供应。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做好夏荒期间灾区群众口粮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内粮综传字[2001]5号)要求,抓好对灾民开仓借粮、赊粮的落实工作。各级粮食部门要保证灾区粮源和粮食质量,并尽量以优惠价格供应受灾群众,严禁借机抬高粮价,更不能把劣质、霉变的粮食出售给灾民。个别在很少的旗县要立即就近采购调运粮食,保证口粮供应。此外,各地对重灾区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对灾区群众的倒房和危房要抓紧组织重建和维修,保证灾民过冬有房住,学生上学有教室,确保灾民的基本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