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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五象岭森林公园服务费问题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南宁
五象岭森林公园服务费问题的批复
(桂价格字[2000]302号 二000年八月十四日)


广西南宁五象岭森林公园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五象岭森林公园办理墓园区植树纪念区收费报告》悉。你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用户的需要,在五象岭森林公园内建设了墓园区,墓葬植树纪念区,为用户提供一定服务。为弥补正常业务费用开支,确保公园建设和维护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收取服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对公园中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墓园区、植树纪念区进行管理,可适当收取服务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
  二、服务内容:修补破损坟墓,除草打扫卫生,对坟墓进行护理,种植花草树林(提供树种),修剪树枝,为树木施肥、喷药、浇水,围圈看护,挂牌登记,设置防火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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