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新开河人参销售价格的通知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新开河人参销售价格的通知
(吉省价生活字[2000]39号 2000年8月2日)
各市、州物价局:
集安市新开河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新开河人参,经过精细加工并改换了包装,根据生产企业成本及同类产品比价,经研究确定具体价格详见附表。此价格自2000年8月15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