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逊克县自来水价格的批复
(黑价价字[2000]177号 2000年8月3日)
黑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逊克县自来水价格的请示》(黑市价字[2000]59号)文件收悉。由于电价、工资上涨,加之设备陈旧老化,更新维修费用逐年增加,使供水成本不断上升,企业经营出现亏损。遵循城市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经研究,同意逊克县供水价格按以下标准进行调整:
1、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每吨1.50元调整为1.80元;
2、机关事业单位用水由现行每吨2.00元调整为2.50元;
3、生产用水由现行每吨3.00元调整为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