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学校的选定原则。
1.试点学校由各地市教委选定,报省教育厅备案。
2.试点学校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工作并积极组织实施。
3.试点学校要城乡结合,以县镇小学为重点,兼顾贫困地区。要特别注意地区的经济条件和学生家庭的负担能力。
4.试点学校要具备较好的卫生保健条件,能够定期给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二)试点学生数量。
在全省500万中小学生中选择100万人左右进行试点。根据各地学生人数和体质情况,初步确定:哈尔滨市20万人,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绥化市、省农垦总局各10万人,大庆市、鸡西市、伊春市、鹤岗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各4万人,双鸭山市、七台河市各3万人。
四、豆奶供应办法
(一)豆奶订购按月进行,每月初学校将订购数量汇总报送到县(市、区)教委(教育局),县(市、区)教委(教育局)一周内汇总报送到所属地市教委,各地市教委收到订单后一周内汇总报送到省教育厅,并按订购数量预交货款。省教育厅依据订单向供应商订货。
(二)豆奶派送分批进行。由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依据各地市订购数量,直接送货到各地市。如何分发到学校由各地市自定。
(三)购豆奶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方法与订购方法相同。为保证结算质量,各地、市、县教委(教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四)豆奶销售价格由省“豆奶计划”协调小组制定,并受物价部门监督。
五、经费及补贴标准
根据国务院调查组的指示精神,在实施计划起步阶段实行补贴政策,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家庭共同负担,国家财政负担3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500万元,合计45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为:
城镇学生每人每天补贴0.06元;乡村学生每人每天补贴0.15元;特困学生(指免收学杂费的学生)每人每天补贴0.21元。经济较发达城市(城镇)学生自费。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7月上旬召开“豆奶计划”工作会议,具体布置有关工作。
(二)7月下旬召开实施“豆奶计划”新闻发布会,宣传大豆植物蛋白的营养作用、实施“豆奶计划”的宗旨和中小学生饮用豆奶的重大意义。
(三)8月中旬各地市将试点校名单、学生总数报省教育厅。
(四)9月上旬开始向各地市供应学生豆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