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信息产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产业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指导行业经济体制改革与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负责制订行业年度生产发展目标,组织协调军工电子产品与出口生产管理,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对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与分析;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市场开拓、环境保护、节能和设备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负责吸收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信息行业进出口贸易,负责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出口生产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业务活动。
  (五)信息化管理处(省信息化工作推进办公室)
  负责制订全省信息化规划;组织、协调省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全省软件产业发展,编制省电子信息应用贷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信息网络运行管理;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信息化工作;组织推广IC卡应用;负责信息化标准建设,依法管理互联网应用,指导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指导信息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组织信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和负责系统集成商资质认证工作,并实施监管;负责ISP/ICP企业及网站的资格管理;负责软件业与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六)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草拟有关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性文件;依据国家规划制订全省频率分配使用规定;协调处理军地及各系统间的无线电管理事宜;根据权限审批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频率资源和无线电管理收费的监管工作;组织无线电管理信息网和无线电监测网建设,指导监测站实施电磁环境监测和分析计算;负责全省无线电派出机构业务建设的有关工作;承办涉外无线电管理事宜。
  (七)市场与质量监管处
  指导贯彻国家公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技术体制标准和公用电信网络编号规范;组织实施产业质量规划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专业计量检定规程;负责行业的质量监管,实施本行业名牌战略;负责出口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标准认定的审核工作;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进口、研制、生产、销售等质量管理;负责无线电管理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承办无线电管理方面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无线电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
  (八)人事教育处
  指导全省信息产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智力引进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治安保卫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派出机构的有关人事管理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