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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不同意收取进站证工本费的复函

云南省计委关于不同意收取进站证工本费的复函
(云计价格[2000]171号 二000年八月十五日)


保山行署物价局:
  你局《关于我区运政管理部门收取进站工本费问题的请示》(保署价综字[2000]67号)收悉。经研究,鉴于你区收取进站证工本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不充分,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及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1999]165号文件精神,不同意你区运政管理部门收取进站证工本费,请你局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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