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定全省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竞争上岗、非领导职务设置、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申诉控告等项工作的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政府奖励、表彰工作,组织以省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上报国务院和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审核工作;协调各部门全省性奖励、表彰活动;承办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省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对全省县以上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含学校)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省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不含学校)政务公开工作。
(六)人才流动开发处(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非师范类)办公室)
负责全省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指导全省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交流、回避和人员结构调整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国家机关公务员交流和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石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省直企业(含中央驻石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工作;负责省重点建设、科研项目所需人员的调配和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与安置工作;协助选派援疆、援藏干部及其内返安置工作;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研究提出少量国家和省急需、应予以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七)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研究完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拟定事业单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完善地区津贴制度和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的措施;拟定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定级待遇以及调动和受处分等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和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工作;研究完善全省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完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福利费管理;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组织和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审定考试大纲、教材,拟定报名条件、考试资格,界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监督指导考试及证书发放工作。
(八)职称管理处(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和实施办法,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聘后管理和考核办法;负责对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研究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研究拟定非国有单位、农村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定职称考试大纲、教材,拟定报名条件、考试资格,界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审核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监督指导考试及证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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