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永裕花园”
和“东浦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价房字[2000]96号 2000年8月24四日)
福州顺华物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永裕花园和东浦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省物委闽价(1999)房字443号《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市物委榕价房字(2000)4号文件精神,经考核,现对你公司管理的“永裕花园”和“东浦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一)永裕花园: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二级,具体收费标准为:
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45元(住宅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按60平方米收费,60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面积收费,下同)。
以上综合管理服务费已包含公共水电费,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再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费。
2、停车管理费:
(1)私家车库有停放汽车的每月每间20元。
(2)公共车场汽车停放每月每辆60元,摩托车停放每月每辆20元,自行车停放每月每辆6元。
(二)东浦花园: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三级。
(1)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0元;
(2)写字间每月每平方米1.50元;
(3)商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50元。
以上综合管理服务费已包含公共水电费,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再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费。
2、私家车库停车管理费:有停放汽车的每月每间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