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协调局机关政务;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组织草拟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我省对新闻出版行业的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措施;制订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新闻出版行业统计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外事工作。
(二)出版管理处
研究提出全省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其布局;负责全省出版物出版的管理和出版规划的制订、审核;审核、报批新建出版物出版单位;负责出版物选题的管理;负责出版单位年检;负责标准书号、版号及出版物条码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进行管理协调。
(三)报纸期刊管理处
研究提出报刊布局和发展规划;审核、报批新办报刊;审核、报批或审批报刊变更登记项目;负责由内部报刊转化为内部资料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报刊的审读;负责代管中央、省外报刊社驻浙江记者站;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在杭州市举办新闻发布会的登记工作;负责期刊条码管理。
(四)印刷管理处
负责制订全省印刷业发展规划;监管书刊印刷企业;依法查处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管理书报刊印刷的科技发展和标准化工作;负责书报刊印刷质量管理、条码印刷管理和进出省印刷许可证的管理;监管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
(五)市场管理处
负责全省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除外)的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出版物市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批发)和音像制品总发行(一级批发)单位及出版物(音像市场除外)批发、零售等交易市场设立的管理;参与“扫黄打非”工作,鉴定非法出版物,查处非法出版、发行活动和违反规定的行为。
(六)版权处
负责全省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制订本省著作权管理办法;调解著作权纠纷,依法鉴定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等机构;审核、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负责各类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工作;负责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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