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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化自治区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深化自治区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2000]83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化自治区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自治区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转换机关后勤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后勤服务资源的效能、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以及减轻自治区财政负担、保持机关后勤职工队伍的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按照《关于深化自治区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这次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改革力度较大,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搞好政策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在实际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深化自治区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


  根据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参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1998]147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区级机关后勤工作的实际,现就深化自治区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自治区区级机关后的体制改革现状
  1995年10月,自治区党委下发了《自治区区级机关后勤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新党发[1995]25号),提出以实现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为方向,分三步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自治区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由试点逐步推进到全面实施。从总体情况看,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运行情况是好的,为深化后勤体制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一是基本实现了后勤服务与机关行政管理职能分开,成立了机关服务中心,初步建立了新的机关后勤管理体制和服务运行机制;二是机关服务中心在机构、编制等方面基本上从机关行政序列中划出,适应了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精兵简政的要求;三是积极开展对内对外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了后勤保障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弥补了机关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四是后勤改革理论探索取得了新的进展,职工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效益观念有了增强,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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