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性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工作目标考核、政务信息、统计和信访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会提案的回复;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全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联络、办公设备、车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法制处
  负责劳动教养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监督、检查劳动教养法规、规章的执行,指导法制建设,承办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开展劳动教养理论研究,参与全市性有关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学会和劳动教养刊物的编辑出版,指导劳动教养宣传报道工作。
  (三)财务处
  负责劳动教养系统劳动教养事业费、财政专项经费的申报、管理,编制财务预算、决算;负责机关行政财务和监督、检查劳动教养场所财务工作;负责劳动教养系统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基本建设资金和社会保障经费的管理;负责劳动教养系统企业税收减、免、缓的申报及管理。
  (四)所政管理处
  负责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调遣和劳动教养工作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审核审批劳动教养人员准假、所外就医、所外执行、加减期工作;负责处理所内劳动教养人员案件、突发事件,指导劳动教养场所的日常管理、执法规范、安全防范、警戒护卫、枪械、弹药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案件、重点劳动教养人员档案管理,指导劳动教养场所情报信息工作和劳动教养人员法律文书档案管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管教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教育处
  制定劳动教养人员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写劳动教养人员教材及教学资料,指导开展劳动教养人员政治、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和社会帮教工作;负责劳动教养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的管理、特殊学校上等级工作及教育成果考核;指导劳动教养场所定期分析劳动教养人员思想动态,开展劳教人员心理及行为矫治;指导所区文化建设和劳动教养人员解教后跟踪调查以及教育转化科研工作;制定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创建规划并指导实施。
  (六)生活卫生处
  制定劳动教养人员生活卫生工作计划并实施;监督、检查劳教所对劳动教养人员生活供应标准的执行、生活物资管理,指导卫生防疫、戒毒治疗和戒毒康复科研以及性病、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所区劳动教养人员宿舍修缮管理和所区环境保护,指导劳动教养场所医院(卫生所)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警服和劳动教养人员被服管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