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物价局关于长春市小房身牲畜农贸
综合市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物价[2000]137号 2000年8月29日)
长春市小房身牲畜农贸综合市场:
你单位《关于小房身牲畜农贸综合市场停车场收费标准转正的请示报告》收悉。经过一年的试行,收费标准基本合理,现对停车场收费标准正式批复如下:
一、非机动车停车场看管费标准
1.对在市场内专门以倒短为主的营运人力车(倒骑驴),每台每天收费2元,临时进入的人力车每次收费1元。
2.对进入市场停车场营运的马车,每车每天收费3元,临时进入的马车,每次收费2元。
二、机动车停车场看管费标准
1.对临时进入市场停车场营运的车辆,1吨以下的每车次收费2元;1吨以上2吨以下每车次收费3元;2吨以上每车次收费5元;吊车每进场一次收费10元。长期在市场内搞营运的车辆,不分车种型号每天一律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