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等部门
关于促进我省假日旅游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0]15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我省假日旅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促进我省假日旅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去年,国务院修订发布《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后,假日旅游迅猛发展,特别是今年“五一”期间全国各地出现假日旅游空前火爆的现象。我省也同样如此,“五一”7天假日共接待游客45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30亿元人民币,分别占“五一”期间全国旅游人数和国内旅游收入的9.7%和16.6%。假日旅游已成为我省旅游经济运行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并有力地带动了铁路、交通、民航、住宿、餐饮和商业的发展,它对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对出现的新情况估计不足,应对措施跟不上等原因,我省假日旅游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交通制约十分明显;二是热点景区人满为患;三是一些地方住宿困难四是引导协调功能相对薄弱;五是有的地方服务质量不尽人意,乱涨价、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等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0]46号文件提出的“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方针,进一步培育和扶持我省假日旅游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对假日旅游的指导和调控
假日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旅游、商业、交通、文化等诸多方面,需要政府宏观指导、调控和各部门、各行业的协助以及全社会的支持。
(一)建立全省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制度。全省假日旅游协调会议由省政府牵头,省旅游局、计委、经贸委、财政厅、公安厅、建设厅、统计局、工商局、物价局、交通厅、卫生厅、广电局、质量技监局、新闻办以及铁路、民航等部门参加。其主要任务是:全面负责指导全省假日旅游的发展;制定假日旅游的发展规划;制订有关扶持假日旅游健康发展的政策及措施;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处理假日旅游的重大紧急事故;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各市有关假日旅游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建立旅游城市市级假日旅游指挥协调中心。市级假日旅游指挥协调中心由市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其主要任务是加强总体调度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既负责制定应急预案与紧急救援方案,又全面负责假日旅游市场现场指挥与调度,负责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并按时向省假日旅游信息中心上报有关假日旅游的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