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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丰华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库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丰华
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库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0]525号)


重庆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地下停车库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司停车库进出口车道有两个,面积为3000平方米,停车位65个,车库内设有自动报警、喷淋、排烟、应急灯等消防设备。设施完善,符合停车库的条件。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印发《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你库实际,经研究,核定你司停车库为一级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小型车2小时内每小时4元。
  2、 大型车2小时内每小时5元。
  3、 二轮摩托车2小时内每小时1元。
  4、(1)小型车超过2小时按每小时2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20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40元。
  (2)大型车超过2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25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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