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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和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的复函(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6日)废止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的批复
(浙价费[2000]315号、浙财综[2000]95号 二000年八月三十一日)


省教育厅:
  你委《关于要求调整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的函》(浙教计[2000]5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大学英语三、四、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统一调整为:在校生每人每次18元;社会考生每人每次30元。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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