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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中新合作江西纺织职工大学国际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江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中新合作
江西纺织职工大学国际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赣财综字[2000]108号 2000年8月17日)


江西省纺织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你公司转报省纺织工业职工大学“关于中新合作江西纺织职工大学国际培训中心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函”(赣纺国资财字(2000)08号)收悉。经省教委批准,你校与新加坡天都教育集团合作成立“中新合作江西纺织职工大学国际培训中心”,为保证合作办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省实际,经研究,同意你院按每生每年10000元收取学费,三年共计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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