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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国加入WTO上海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中国加入WTO上海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0]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中国加入WTO上海行动计划纲要》已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中国加入WTO上海行动计划纲要


  加入WTO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深化改革产生重大影响。上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全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入世”后,将会在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加快浦东开发开放战略目标的实现、推动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建设,以及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率先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带来机遇,同时也会对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产业比较优势和本地企业的竞争能力以及就业形势带来挑战。1999年7月,市委就要求早作研究,分析利弊,积极应对。为此,市政府及时组织力量,开展了课题研究。当前,我国加入WTO谈判已取得重大进展,市政府近期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推进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从有利于建设“一龙头、三中心”、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利于充分就业的指导思想出发,结合“十五”计划,早做准备,精心筹划,促进上海经济的持续、快速、稳步发展。
  一、加强WTO规则方面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WTO规则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及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为了更好地熟悉、运用WTO规则,抓住加入WTO的机遇,促进上海经济的发展,要抓紧筹建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聘请国际、国内关于WTO问题的知名人士组成顾问委员会,跟踪研究WTO最新进展情况;组织WTO人才的培训工作;开设“入世”咨询热线,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上述事项,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会同市计委、市外经贸委、市外资委、市人事局、浦东新区、上海外贸学院组成筹备小组组织实施。
  二、按法定程序梳理、调整和制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WTO的法律体系,以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以公平、公正、合理竞争为准则。上海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尤其是涉外经济方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的一些内容,与WTO规则不相符合,需要按法定程序抓紧进行梳理、调整和完善。一是梳理一批。现已提出梳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清单。二是调整一批。按照法制统一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相应地调整本市有关进口限制、强制性国产化要求、外销比例及外汇平衡要求、政府补贴、超国民待遇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三是制定一批。当务之急是服务贸易领域,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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