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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建立企业新型劳动关系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劳动关系转换的基本程序:
  (一)由企业拟订劳动关系转换方案。
  (二)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三)国有企业劳动关系转换方案须征得企业主管部门或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同意,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城镇集体企业劳动关系的转换方案,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根据企业不同情况确定劳动关系转换的基准日。已改制企业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劳动关系转换的日期、未改制企业以该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破产企业以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日期、解散或撤销的企业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解散或批准撤销之日为转换基准日。
  多渠道筹集经济补偿金。一是企业的国有或集体资产、国有或集体股权变现;二是出让企业土地使用权;三是在系统或行业内调剂解决;四是在当地政府辖区范围内统一调剂解决;五是上述渠道筹资确有困难的,由同级财政适当补贴。
  各地应结合本地情况,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土地征用工的支付标准,与其他职工一视同仁,各地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适当上浮,妥善处理。
  经济补偿金可以货币形式支付,也可以资产形式支付。职工自谋职业或下岗分流的,企业应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继续在本企业就业的,企业可根据改制的不同形式制定经济补偿金支付的具体办法;在尊重职工意愿和考虑企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将提留资产转为职工股份的,可将这部分资产暂时借给企业有偿使用。无论以货币形式支付,还是以资产形式支付,职工工作年限都应重新计算。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职工,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按规定为其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至退休年龄,企业不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到退休年龄时,由社保机构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因破产、关闭、解散、撤销等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的企业职工,企  三、认真做好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
  社会保障制度是确保企业改革稳步推进的重要条件。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必须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全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促进养老保险机制的形成,并逐步推行和完善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职工,由本人到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原有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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