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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局、省公安厅、省工商管理局等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整顿活动的通知

  二、旅游市场整治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检查的范围及主要内容是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涉外定点宾馆、招待所及旅游景区其他非涉外接待宾馆、招待所和国内旅游团队定点接待单位;各类门票及景区各类商品、各旅游企业价格及服务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格和明码标价规定情况;各类旅行社、旅游交通(含与旅游相关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单位)、旅游商品交易市场、导游服务和“一日游”市场。重点打击和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短斤少两、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查处旅行社部门变相承包(实际出租、乱设门市)问题和未经许可,外省旅行社在我省境内擅自设立办事机构的问题;查处旅行社不按规定签订合同,违规操作,损害旅游者利益的行为;查处未经物价部门的批准,擅自制订提高门票价格行为,擅自制订停车场、住宿收费标准及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乱收费、乱涨价行为,不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整顿出境游市场,整顿导游人员不讲政治、不讲科学、不讲精神文明的现象。
  三、时间及步骤
  这次全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时间为2000年9月1日至30日,为期一个月。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1、学习准备阶段,各地在认真组织市场整治人员学习贯彻省委2000年1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同时,组织旅游企业和相关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对照条例、条款开展自查自纠,并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企业经营行为、导游服务规范管理档案。
  2、检查整治阶段,各地在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及旅游价格检查情况,有目标、有重点有进行一次旅游市场的治理整顿活动,重点打击和严厉查处那些非法经营、违章操作,不按规范服务、损害旅游者利益的行为。对典型案例,该罚款的罚款、该曝光的曝光,决不姑息迁就,树立我省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
  3、统计总结阶段,各地对旅游市场的检查和整治要认真进行整治成果的统计,认真填报统计表(附后),认真总结经验,要大力表彰一批模范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按章操作、守法经营、规范服务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大力表彰在这次市场整治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布一批在这次旅游市场整治活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打击违法犯罪,违规违纪,不正当经营的行为和歪风邪气,为旅游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为旅游经营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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