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烟草行业。广西烟草行业总量控制方案,由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与自治区总量控制办公室协调一致后,报国家烟草局审批,按下达的生产计划实施,纳入广西工业总量控制管理范围。
三、实行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工作要责任明确,分工协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自治区、地(市)、县(市)实行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各级经贸委(局)牵头协调与督察,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办)负责提出专项实施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具体职责分解和工作程序。
1.自治区经贸委暨自治区工业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的总量控制工作,具体职责:初审行业专项实施计划,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总体工作方案,草拟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2.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办)的具体职责:负责编报本行业总量控制、清理整顿“五小”的专项实施计划;征求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意见;明确目标、方案、政策和措施并落实到年度;检查实施进度及完成情况。
3.总体工作方案和各行业专项实施计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各地区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办)负责指导实施和检查进度,各级经贸委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察。
4.财政、金融、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电力、公安、法院等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协同,各负其责,综合管理,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四、具体工作措施和政策
(一)必须将压产、整顿和关停的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地、市、县,企业及其主要设备、生产线,落实到年度和批次计划、明确清理整顿的方式和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二)列入计划清理整顿的“五小”企业,按企业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配合本级政府组织清理整顿。股份制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中的“五小”,由政府监督公司依照法定程序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实施。无主管部门的个体“五小”企业必须关停,由各有关部门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实施。
(三)清理整顿关停的“五小”企业,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实施不同的措施。经过停产清算、编制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理方案和善后处理3个阶段实施关闭。
(四)清理整顿关停的“五小”企业,对涉及人员安置的问题,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因地制宜,多种途径,保障生活,保持稳定”的原则,按企业隶属关系妥善解决。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引导,把握清理整顿的力度,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