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旅游地方的市、县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建立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负责及时收集、报送当日情况及协调处理辖区内假日旅游出现的紧急问题。
二、认真做好运力组织安排,确保旅游运输安全
(一)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要认真抓好“黄金周”的客运工作,在“黄金周”到来之前,调配充足运力,制订好运输方案,并准备部分机动运力以应急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方便旅游者购票,积极开展对旅游企业和旅游者预售往返票业务,并按国际惯例给予适当优惠。
(二)民航部门增开我区至全国重点城市的航班;铁路部门增开我区至周边省区重点城市和区内重点城市间的旅游专列;交通部门增加区内城市间和城市至景区景点的交通运力。
(三)交通、公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运输市场管理,搞好交通疏导,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坚决打击甩客、宰客以及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四)在“黄金周”期间,桂林、南宁、北海、柳州、梧州等重点旅游城市对旅游团队用车在市内的通行,按有关规定尽可能给予便利,确保道路通畅。本着特事特办、适应需要的原则,必要时可使用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性车辆。参加假日旅游运输的非营运性车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到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再到运政管理机构申领临时营运证,凭证在当地通行。要完善安全责任制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和司乘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检测和培训后方可开展运营,确保运行安全。努力提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服务系统协作配合。
三、努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服务系统协作配合
(一)重点旅游地方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旅游市、县和旅游景区景点要建立紧急救援系统,做好紧急情况发生时的救援工作。
(二)旅游企业要加强管理,守法经营,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抓好优质服务,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一项重要指标。要加大旅游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三)商业网点要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确保质量、质价相符,并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延长营业时间。餐饮业要适时做好服务并抓好食品卫生工作。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要根据市场要求,进一步搞好便民服务,设立银行和邮电营业点;建立医疗点或医疗急救中心,及时进行医疗及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