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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准物业小区收费标准备案公告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准物业小区收费标准备案公告
(2000年5月1日)
根据《海南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琼价营字[1999]404号)和《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物业管理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营字[1999]413号)规定,我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已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经备案公告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作为小区收费和价格执法的依据,下列物业小区和物业收费标准已经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并报经我局核准备案登记,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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