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辽宁省加速发展软件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政发[2000]29号 2000年8月25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宁省加速发展软件产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加速发展软件产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若干决定》(辽委发(1999)17号)精神,加速我省软件产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软件产业的指导思想。
1.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体制和技术双创新为动力,依托我省人才、技术和区位优势,举全省之力,采取超常措施,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软件成果、优秀人才和资金,到“十五”末期把我省建成软件产业强省。
二、创造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环境
2.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要扩大软件专业招生规模,到“十五”末期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软件人才的培养总规模要达到15万人,每年向省内输送软件人才3至4万人。
3.支持东北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创办软件学院,并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院校创办软件学院或计算机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向软件倾斜,特别是要加大计算机类博士点和硕士点的建设力度。
4.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改进教学内容。省教育厅将会同东方软件集团对全省高校的计算机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积极推进高等院校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跟踪国际信息技术的前沿,增加计算机软件方面的教学内容和课时,加速培养学生的软件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的综合素质。
5.加强教学基地建设和社会力量办学,在软件企业和相关企业建立高校软件专业的教学实习基地,缩短人才供需路径;积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软件技术培训,可根据教学培训成本和市场需求,实行合理收费。
6.由省教育厅和省外国专家局共同设立专项基金,对高层次软件科研人员出国培训、进修或聘请外国软件专家来我省讲学和工作给予资助。
7.积极吸引国内外软件技术人员来我省创办软件企业或从事软件科研开发工作。来我省创办软件企业或从事软件科研开发工作的国外留学人员和外省软件专业人员,可优先获得省软件发展种子资金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