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
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0]572号 二000年九月十日)
重庆第二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重新核定二外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请示”(二外校发[2000]字第17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你校改建了学生公寓,同意该住宿楼实行公寓式管理。
二、学生公寓必备条件
每间住4人,每室配备有厕所、盥洗室、热水供应系统、电扇、日光灯等,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桌凳、放物柜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学生公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三、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学生公寓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350元。
四、学生公寓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