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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五项工程”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
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五项工程”活动的通知
(浙政发[2000]18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舟山警备区、各军分区、预备役师,各县(市、区)人武部、预备役团,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组织发动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根据省委武装工作会议的部署,决定在全省民兵预备役部队中开展以“创建工程、平安工程、治水工程、扶贫工程、绿色工程”为载体的新一轮参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以争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载体的“创建工程”。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岗位、文明家庭活动,广泛参与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继续办好“青年民兵之家”,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民兵预备役人员学理论、树新风,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争当“文明户”、争做文明人,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做到“六不五带头”:不参与赌博、不传看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的音像制品书刊、不搞封建迷信、不参与非法组织、不打架斗殴、不游行上访;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推行殡葬改革,带头执行建房规定,带头清理“法轮功”影响,带头树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努力成为先进思想、高尚道德和优良作风的模范实践者和传播者,使民兵预备役部队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真正走在全社会的前列。
  (二)开展以维护社会治安为内容的“平安工程”。要大力加强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形成群防群治的民兵组织网络,并有针对性地搞好组织指挥、协同、防暴等演练,进一步提高军分区、人武部两级机关的组织指挥能力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开展“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教育引导民兵预备役人员“守一方热土,保一方平安”,组织开展护厂、护村、护路、护桥,积极维护车站码头、交通要道、大型企业等重要目标的安全。组织沿海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反腐蚀、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斗争,积极配合公安、边防、渔政部门打击走私和偷渡活动,维护海上安全。
  (三)开展以兴修水利、根治水患为目的的“治水工程”。各地既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抗御自然灾害,圆满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又要根据本地区水利建设情况,成建制地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江河湖泊治理,主动承担城市防洪工程和海塘建设任务,积极参与温州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绍兴汤浦水库、仙居下岸水库、丽水英川水电站等全省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有组织地参加全省开展的“大禹杯”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水利建设中的突击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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