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移动电话部分资费的通知
(粤价[2000]203号 二000年八月二十八日)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
为进一步拓展移动电话市场,促进我省通讯事业发展,为今后电信市场的变化作前期准备。经报国家计委备案,决定从2000年9月1日起调整我省移动电话部分资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网费。全省按照经济状况划分为三类地区(详见附表),一、二、三类地区的入网费标准分别为500元、370元、430元。
二、SIM卡费由原每张120元调整为每张100元(含SIM卡重购)。
三、移动电话可充值卡业务本地通话费调整为每分钟0.6元(含主叫、被叫)。其余业务收费标准仍按我局粤价[2000]32号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