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认真做好2001年度《内蒙古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0]8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大部分地区都较好地完成了2000年度《内蒙古政报》(以下简称《政报》)的征订发行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当前,2001年度《政报》征订工作即将展开,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使《政报》的发行总量实现新的突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强《政报》的宣传工作
《政报》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传达政令的重要渠道,是新形势下指导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认识、依法行政、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是沟通政府和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政府办公部门要充分认识《政报》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政报》,扩大《政报》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影响,调动社会各界订阅《政报》、学习《政报》的积极性,使《政报》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各界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健全联络员队伍,抓紧报款上缴工作
建设和稳定发行联络站是做好《政报》编辑发行工作的基础。各盟市旗县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以办公室分管主任牵头,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政报》的通讯和发行工作。发行联络站负责人和联络员工作变动时,要及时安排别的同志补位,并通知《政报》编辑部。承担2001年度发行工作的人员如有变化,请于2000年10月1日前将名单报《政报》编辑部。各发行联络站要大胆工作,开拓进取,理直气壮地抓好《政报》发行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盟市政府办公室(厅)和《政报》编辑部的联系,积极反映《政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
2000年没有上缴订款及前几年有累积欠款的地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催收订款,各盟市政府办公室(厅)要加强督查工作,保证所辖地区收齐欠款。2001年,要建立责任制,严格按时限要求上缴订款,防止出现新的拖欠。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报》征订计划顺利完成
做好《政报》发行工作是各级政府办公部门应尽之责,各盟市政府办公室(厅)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政报》发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目标,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所属旗县和部门做好《政报》的发行工作。各旗县政府办公室要以《政报》发行为己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完成《政报》发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