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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高清洁柴油零售价格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高清洁柴油零售价格的批复
(浙价工[2000]352号 2000年9月12日)


省石油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提高高清洁剂柴油零售价格的请示》(石化浙业[2000]220号)收悉。为有利于保护环境,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销售的高清洁柴油零售价格在同标号柴油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0.05元/升。自2000年9月13日起执行。今后国家计委有新的规定,按国家计委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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