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
委员会关于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0]549号)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材[1996]10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你院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成人学历教育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培训、进修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普通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
美视电影学院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其经费管理按学校的统一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