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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贵港市重点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贵港市重点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桂价费字[2000]331号 二000年九月四日)
贵港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委员会:
你市《关于贵港市重点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请示》(贵价报字[2000]02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市级重点高中学费、择校生费在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各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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