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0年度《新疆政报》征订发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做好2001年度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表彰2000年度《新疆政报》征订发行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和做好2001年度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2000]9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政报》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发布政策文件的载体,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施政工具,担负着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职能,在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新疆政报》征订发行工作中,各地、州、市、县(市)政府(行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新政办[1999]70号文件精神,把政报的征订发行纳入政务工作,深入基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做好政报的征订工作,使政报发行量不断提高,政策宣传覆盖面逐年扩大,保证了政令的畅通和政策法规等文件精神的及时传达和贯彻执行。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决定对伊犁州政府办公厅等61个受表扬单位、王艳萍等32个受表扬个人予以表彰(详见附件一),同时就如何做好2001年度的政报征订发行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认识政报在传达政令、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新疆政报》刊载的政府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向全社会扩大征订发行后,通过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增强政策法制观念和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工作,是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开展工作、企业员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掌握了解政策、运用法律法规的必备工具。今年三月,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国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这些规定使政报刊登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文本成为标准文本,奠定了政报作为政府发布规章主渠道的地位,因而政报发行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政报征订工作的力度,拓宽政令传达、政策法规宣传的覆盖面
  政报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发布政令的刊物,搞好政报的征订发行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办公部门的重要职责,首先要把政报征订发行工作纳入政府系统各办公室的政务工作范畴,积极关心支持政报的征订发行工作。第二、要及早安排部署政报的宣传征订工作。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各部门都要依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及时下发2001年度政报的征订通知,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明确任务,确保完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